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出口該國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的“雙反”調查作出了最終裁決:企業稅率為30.61%-51.33%,全國統一稅率為107.07%,并認為中國出口美國的輪胎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
中國對美國“雙反”調查很是不滿,首先,美國在決定對“雙反”立案調查時,美國國內輪胎生產企業則表示中立態度,中國對該案申請人資格表示懷疑。其次,在調查過程中美國沒有根據中國的國情和相關世貿判例,不采納中國國有企業的分別稅率申請建議,則是使用他國數據和事實進行不合理推定,任意的抬高稅率,并認為進口中國的輪胎對美國輪胎產業造成嚴重損害。這種與事實不符的裁決是對我國國有企業和經濟體制的歧視和限制。
中國希望美國能夠盡快糾正自己的錯誤做法,采用負責任的態度營造長期穩定的中美貿易環境,同時中國將通過世貿組織(WTO)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