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生態環境部公示了今年1-8月份的“環境行政處罰”情況。本次行政處罰依據《環境保護法》中的規定,依法執行。
經了解,今年1-8月份,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下達處罰決定書10萬余份,罰沒款金額為91.23億元。石家莊市、東莞市、蘇州市、廣州市、深圳市等地的行政處罰案件數量較多。蘇州市、徐州市、深圳市、南通市、無錫市等地行政處罰金額,位居全國前列。環境行政處罰力度較大的省份有江蘇、廣東、山東、河北四省,其中,江蘇省罰沒款金額為14.56億元。
數據顯示,今年前8個月,全國實施五類案件總數為26451件,比去年同期增長6.8%。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比去年同期減少26%,罰款金額為88169億元;查封、扣押案件14054件,比去年同期增長29.1%;限產、停產案件4731件,比去年同期減少17%;移送行政拘留5276起,比去年同期減少6%;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853件,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