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保力度不斷加強,大氣污染情況雖得改善卻仍任重道遠,為此,近日環保部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目標是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
《攻堅行動方案》明確規定,各相關省市應于2017年9月底前,向環保部報送5項清單。其中包括“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項目清單、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工業企業錯峰停限產方案項目清單、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項目清單。
截至目前,中央環保督察組在京津冀地區發現超過17萬家問題企業,涉及大量輪胎、橡膠企業,因環保不達標被依法停產、限產。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表示:“對違法企業嚴格執法,遵循‘零容忍’原則,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攻堅行動方案》開始實施后,環保部每月都將向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進度要求,以及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和區縣,下發預警通知函。對于每季度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重點任務進展緩慢,以及空氣質量指數(AQI)持續“爆表”的城市和區縣,環保部會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以及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和區縣,環保部將依法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