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青島保稅港區和黃島海關各領導及代表對內貨轉進行征集意見并制定新流程,該流程將近期實施。
流程如下:
1. 區內貨轉不再限制主體
2. 區內貨轉不用再向海關申報
3. 區內轉庫、實際性出庫時需向海關申報
4. 入庫、出庫需向海關申報,申報出庫時不需提供區內流轉單據(海關審價除外)
5. 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西海岸出口加工區均按相同流程進行
4月21日青島保稅港區和黃島海關各領導及代表對內貨轉進行征集意見并制定新流程,該流程將近期實施。
流程如下:
1. 區內貨轉不再限制主體
2. 區內貨轉不用再向海關申報
3. 區內轉庫、實際性出庫時需向海關申報
4. 入庫、出庫需向海關申報,申報出庫時不需提供區內流轉單據(海關審價除外)
5. 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西海岸出口加工區均按相同流程進行